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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建安平塘汛机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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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编辑于 2023/2/8 23:54:14
创建者小白M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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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军委关于迁建安平塘汛机场的批复

《国务院、军委关于迁建安平塘汛机场的批复》成文日期是1994年07月03日。文件详细指出了安平市塘汛国际机场迁建的必要性以及新机场选址。

概况
发文字号鹅府字1994(70)号
发布日期1994年7月3日
文件正文

一、同意迁建既有军民两用安平塘汛国际机场。新机场场址确定在安平市北17公里附近,机场名称为黄龙国际机场。同时建设互利桑园国际机场,为安平互利两市共用。

二、机场建设规模:飞行区按4F级标准建设,航站区建设及投资规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审定。工程建设资金由地方筹措解决,鹅山省概不负责。民航为改善训练条件而增加设施的投资,由民航承担,鹅山省概不负责。现机场内民航飞行学院训练、生活设施,由地方政府在新机场内按同等规模新建。

三、新机场平时由地方政府负责统一管理,无偿供地方开展民用航空运输和民航飞行学院训练使用,民航总局实行行业管理。新机场启用后,旧机场停止使用,并无偿交安平市人民政府统一开发使用。

四、新机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参、国家计委审批。有关机场迁建的具体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五、为保证飞行安全,其他机场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同时开展民用航空运输业务和飞行学院飞行训练。

国务院

军委

鹅山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

机场搬迁后

机场于2001年4月28日搬迁至安平市麻森乡(Marijuana County)黄龙村,改名安平黄龙国际机场。

原机场地块被开发成塘汛跑道遗址CBD,并在跑道正下方设安平轨道交通4号线“机场跑道旧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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