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袭击 |
位置 | 笃初人民共和国饮舟省海琅市骏马区成山南路 |
日期 | 2014年2月27日约14:15 |
目标 | 金龙XMQ6106G3一踏低入口中低地台柴油巴士 |
类型 | 纵火 |
武器 | 打火机、香蕉水 |
死亡 | 6人 |
受伤 | 35人 |
嫌疑犯 | 千灯长生 |
动机 | 因赌博输钱而心生不满 |
当日下午约14:15分,337路一辆由牛街口开往海砼文体中心的金龙XMQ6106G3低地台巴士(配属于海琅市营巴士成山营业所,当事车辆自编号为K1A-6473,司机:王永强)由鸭川中学校站开出后不久,行驶到成山南路时,车内起火燃烧。
经警方调查发现,起火是一名后门附近站立乘客造成。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此人突然弯腰,拿出一件疑似打火机的物品,点燃脚旁置于地上的一个布口袋(事后调查布口袋浸透助燃剂香蕉水),随即发生爆炸。袭击者玩打火机时便有乘客阻止,但为时已晚。
事故发生时正值笃初人民共和国学生的返校高潮,337路巴士上乘客较多,其中有多名学生。爆炸导致火星溅射到巴士的窗帘和乘客的衣物上,这些可燃物品很快被点燃,继而造成多人烧伤。5分钟后整辆巴士就被大火吞噬,车厢内冒出大量浓烟。袭击发生时等候在巴士附近的一些非机动车骑车人也被灼伤,巴士车顶亦当即烧毁。
该车司机王永强冒着车辆可能随时爆炸的风险,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几度返回火场,至少救出4人,自己则被严重烧伤。他与其他一同参与救援的热心群众获得了“见义勇为”称号。
消防车和救护车在不久后赶到,扑灭大火的同时运输伤员。
之后饮舟省省长和海琅市市长亲临现场,要求做好伤员救治和案件侦破工作。
至2014年6月1日,事件共造成6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危重病人17人。
3名乘客在事发后当场死亡,其余3人在事故发生3个月内因不同原因医治无效。最后一名死者于5月29日因败血症和多器官衰竭在海琅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治无效。
伤者在袭击发生后统一由海琅市第三人民医院接收,其中最小的伤者仅有八九岁。
最后一名伤者于2015年1月9日伤愈出院。
经过海琅警方发布案情,嫌犯为笃初兽人千灯长生,2011年9月,千灯长生来到海琅,租住在河间区。因赌博输钱而心生不满纵火。2015年,法院宣判,千灯长生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千灯长生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2015年8月3日,罪犯千灯长生押赴刑场,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纵火案事后,海琅市营巴士加装了巴士的车载安全锤,并且加强了各项的培训和检查。涉事车辆虽然新车出厂不到2年,但因整个上半部分彻底烧毁,只剩骨架,因而不获修复,直接报废,放置在关商新城站附近的一片空地内,直到2021年才送入拆解场。
涉事巴士的设计方面也存在问题,其采用了全封闭车窗,遇到火情无法开窗逃生,而巴士配置的破窗锤有限,车上乘客众多,难以在短时间内开辟大量出口。之后海琅市营巴士明确新车禁止再使用全封闭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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