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事故 |
2016年3月7日13时许,冠山公安局警务飞行大队HS83FA号贝尔206B型直升飞机在训练飞行时,因操作失误在冠山港以东的长芦洲附近坠毁,机上4人全部生还。由其发生地,此事故也被称为“长芦洲空难”。
涉事直升机是一架美国贝尔206B型直升机,注册号HS83FA,1980年购入,配属冠山公安局警务飞行大队,至事发时飞行10072小时。
此机在4.13冠山车祸时曾升空追击嫌疑人车辆。
机上正驾驶为徐新岩(警务飞行大队副队长,直升机一级飞行资质,时年44岁,飞行时长2103小时);副驾驶马渊德(警务飞行大队队员,直升机二级飞行资质,时年26岁,飞行时长529小时)。
所有机组成员在飞行前48小时内身体状况良好,情绪稳定,没有饮用任何酒精类饮料或者药物。
机上搭载警务航空人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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