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袭击 |
2021年3月13日17时21分许,西关银海区京溪大道与西龙路路口附近,一辆正在行驶中的航空集装箱货车发生爆炸,爆炸殃及路上骑车人导致2人受伤,同时造成西关市区南北公路大动脉京溪大道堵塞。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爆炸是由集装箱内的爆炸物引起的。
2021年3月14日21时许,巡警在西关竹北旅客自动运输系统青冉巷巡查时发现一枚可疑爆炸物,幸而发现及时且得到热心市民帮助,威胁得以解除。
3月13日京溪大道爆炸案发生后,公安部门组织了排爆队及武警部队前往现场调查,未发现其他爆炸物。
3月14日青冉巷站爆炸未遂案发生后,西关公安部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国调集爆炸、法医、痕迹、理化、视频、DNA等方面的18名专家赶赴现场,昼夜组织开展侦查破案。
西关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经过27个小时的连续奋战,2021年3月16日凌晨2时,该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白狐义则在西关车站被抓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代了蓄意爆炸报复社会的全过程,并交代制造爆炸是因为对笃初人民共和国改兽人特别行政区为道级行政区心存不满,进而决定报复社会。
犯罪嫌疑人交代,3月13日爆炸案原计划炸毁一架从西关飞往犬都的定期航班客机,因此将炸弹藏入航空集装箱中,不料当天该航班临时从西关国际机场改为由仙江国际机场起飞,因此在车辆运输航空集装箱时,炸弹就在原定时间(飞机起飞后)爆炸。
《笃初日报》评:制造这起爆炸事件,行为人不管是出于怎样的目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动机,这种破坏公共秩序安全、牺牲无辜生命的极端暴力行为,都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公共秩序安全是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的基本前提,不仅关乎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更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极端暴力行为的出现,伤害的不仅是这个社会,更直接或间接伤害到每一个人。为达到个人某种目的,不惜制造极端暴力事件,这种行径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不会被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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